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工作,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,在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的基础上,根据研究生院《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如下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:
一、综合考核原则
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、发展前景、自身特色,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。坚持“按需招生、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保证质量、宁缺勿滥”的原则。
二、组织机构
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、资格审查小组全面负责2019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。
组 长:刘安志 刘礼堂
副组长:王 萌
成 员:刘洪波 杨国安 余西云 曹盛英
秘 书:李敏瑞
各综合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综合考核工作。
三、候选人资格考核细则
考生资格考核主要以考生的报名信息、提交材料为依据(如发现材料不实等虚假内容,取消考生报名及录取资格)。资格考核内容包括:考生教育背景评估、科研能力评估、外语水平评估。评估将折算成分数进行累积。根据该累积分数,在同一招生导师的报名考生中进行排名,结合导师提名意见,从高到低遴选,进入下一轮笔试和面试环节。
(一)教育背景
本科毕业院校 |
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|
15分 |
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|
12分 |
|
其他高校 |
9分 |
|
硕士毕业院校 |
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|
15分 |
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|
12分 |
|
其他高校 |
9分 |
(二)科研能力
考生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、著作、译著、所从事的科研课题及所获科研奖励四部分,作为考生科研能力积分的主要依据。各项积分指标如下:
1、论文
级别 |
分数 |
级别 |
分数 |
SSCI、A&HCI、SCI收录的刊物或在我校社会科学研究院规定的奖励期刊 |
30分/篇 |
CSSCI来源期刊、 CSSCI集刊 |
15分/篇 |
CSSCI扩展版 |
12分/篇 |
一般公开出版刊物 |
3分/篇 |
2、著作
级别 |
分数 |
权威出版社 |
30分/部 |
一般出版社 |
15分/部 |
3、译著
级别 |
分数 |
权威出版社 |
25分/部 |
一般出版社 |
12分/部 |
4、科研项目
级别 |
分数 |
国家级 |
25分/项 |
省 级 |
15分/项 |
校 级 |
6分/项 |
5、科研奖励
级别 |
分数 |
国家级 |
25分/项 |
省 级 |
15分/项 |
校 级 |
5分/项 |
说明:
(1)以上成果根据篇、部、项进行累计积分。
(2)成果必须为本人硕士在读及硕士毕业后的科研成果,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署名(硕士导师为第一作者、本人为第二作者,可视同第一署名)。
(3)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不得少于3000字。
(4)一般公开出版刊物的累计总分不得超过6分。
(5)成果为书评,按照对应刊物的级别的50%计分。
(6)与科研成果无关的奖励不计入加分。
(三)外语水平
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。具体计分办法见下表。
博士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 |
计分 |
80-100分 |
30分 |
70-79分 |
25分 |
60-69分 |
20分 |
55-59分 |
15分 |
四、现场确认
(一)时间:2019年5月10日上午08:00-11:30。
(二)地点:我校研究生院
(三)流程:(1)验证→(2)交验《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》一份→(3)持已盖章的《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》到我校振华楼金沙js9线路中心参加综合考核。
(四)要求:
(1)往届生(含: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、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)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、学历证书、身份证原件;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、学籍证明(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、学制的证明)和身份证原件。
(2)资格审查通过后,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《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》;
(3)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、学历的考生,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,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;
(4)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,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。
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,须向培养单位交验本人身份证与《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》(已加盖“证件已验”章)、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。
五、综合考核
(一)综合考核内容和形式
综合考核由以下三部分组成:
1、外语水平考核。各外语考核小组同时进行,考核形式为面试,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,主要是口语和听力。
2、学术素养考核。考核形式为笔试,考核时间为90分钟,内容为古文或外文文献解读。
3、创新潜质考核。各专家考核小组同时进行,考核形式为面试,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。内容包括拟报考学科内某一问题的学术前沿分析、博士学习期间研究计划简述。主要考察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,以及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、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。
全部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、学术素养考核(笔试)、创新潜质考核(面试)三个时间单元。
(二)考核成绩评定
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。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计算方式是:学术素养(占30%)+外语水平(占10%)+创新潜质(60%)。
(三)综合考核详细安排
1、时间地点安排:
时间 |
内容 |
地点 |
5月10日08:00-10:00 |
体检 |
我校工学部医院 |
5月10日10:00-12:00 |
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 |
我校研究生院 振华楼金沙js9线路中心220室 |
5月10日14:00-15:30 |
学术素养考核(笔试) |
振华楼金沙js9线路中心 |
5月10日16:00-17:30 |
跨专业考生加试(笔试) |
振华楼金沙js9线路中心 |
5月11日08:00 |
外语考核 |
振华楼金沙js9线路中心 |
5月11日14:00 |
专业考核 |
振华楼金沙js9线路中心 |
详细考试时间、地点和分组安排请在报到时查阅金沙js9线路中心一楼宣传板,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,错过综合考核时间者不再补试。
2、资格审查:
考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我校振华楼金沙js9线路中心220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:
(1)《我校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(博士)》(附件一);
注:上表须对考生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详细评价,并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党组织公章。
(2)二代身份证;
(3)往届生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;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、学籍证明(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、学制的证明);
(4)《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》(已在研究生院加盖“证件已验”章)。
(5)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,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。
本院根据《招生简章》安排专人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信息。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,取消综合考核资格。考生不按时参加综合考核的,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。
3、综合考核费用:按学校规定收取综合考核费180元;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还需收取加试费200元(2门课)。
4、体检:为保证录取质量,依据教育部、卫生部、残联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[2003]3号)文件标准,我校在综合考核阶段由校医院对参加考核考生(含硕博连读、直博生)进行体检。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;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,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具体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博士候选人名单(见附件二)将在金沙js9线路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,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。若对候选人名单有异议,可在2019年5月8日17:00前,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及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。
联系方式:
金沙js9线路中心研究生教学办公室,电话:027-68753810;
我校研究生院博士招生办公室,电话:027-68754920。
附件一:我校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(博士).docx
附件二:金沙js9线路中心2019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.xls
金沙js9线路中心
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